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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石碇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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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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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季宣導清明節連假期間掃墓減燒紙錢避免森林火災發生
  • 發佈日期:2024-03-27
  • 截止日期:2024-07-30
  • 發佈單位:石碇區公所
  • 類  別:公告訊息
  • 內  容:
  • 根據統計祭祖掃墓「燃燒金紙」乃引發森林火災的主要因子,鑒於清明時期各地公墓雜草火警層出不窮,進而引發森林火災為了森林火災防範工作,以降低森林火災的發生機率,石碇公所籲請民眾遵守不任意燒雜草、不讓冥紙飛揚、不隨意丟菸蒂及不放爆竹煙火等「4不2記得」口訣外,並請大家踴躍參與配合金紙集中措施,減少鄰近保安林發生森林火災風險,並表示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,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,非經過許可,不得引火,違反規定者,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,若不慎引發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,將受到森林法第53條第3項的制裁,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及負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,期盼社會大眾共同遵守規定,一起守護森林資源,共創美好安全的自然環境,在掃墓祭祖期間,處理香燭、金紙、雜草等可燃物時應格外小心,以避免火災的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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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85 人 更新日期:2024-03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