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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石碇區公所

國民年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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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保資格
  • 年滿25歲,未滿65歲
  • 國內設有戶籍
  • 未參加 軍保、公教保、勞保老年給付
  • 未領取 1.軍保退伍給付 2.公教保養老給付 3.勞保老年給付
 
98.1.1勞保年金開辦前,不限勞保年資及領取金額,未滿65歲屬國保納保對象;98.1.1勞保年金開辦後,一次領取勞保年資<15年或金額<50萬,未滿65歲屬國保納保對象。
 
給付項目
  • 老年年金
  • 生育給付
  • 身心障礙年金
  • 喪葬給付
  • 遺屬年金
 
勞保局自動納保、退保
被保險人不需申辦加退保,勞保局以戶政國民基本資料為準,再比對各項社會保險資料,將符合國保加保資格者主動納保,喪失加保資格者排除納保。
 
無力繳納保費
申請保費補助
  • 家庭經濟況狀不佳者,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、公所申請『所得未得一定標準』,審核通過由政府補助55%~70%保費。
分期繳納
  • 欠費累計達一定金額以上,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。
  • 保費在繳納期限過後10年內都可以計息補繳(超過10年不能補繳,也不算年資)
洽詢電話:2663-1080 分機2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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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保五大給付保障幸福海報
瀏覽人次:637 人 更新日期:2023-01-10